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印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明確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即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預裝的第三方應用,禁止私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捆綁
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印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規定》明確要求,生產企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卸載,即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預裝的第三方應用,禁止私自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捆綁推廣其他應用軟件。《規定》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
很多人都有體會,手機系統預裝軟件多數根本用不上,想刪又刪不了,不但占內存,而且還常常耗流量、吸話費、泄隱私,直接危及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與財產安全。
無論是從保護消費者權益角度,還是從市場自由交易公平競爭角度來說,所有軟件應用都應該靠實力去贏得消費者,而不是靠與手機制造企業的私下交易甚至互相勾結綁架消費者。在此過程中,如果涉及偷跑流量、盜用用戶信息,那更是赤裸裸的違法行為。
石家莊網絡優化消息,上述新規給手機制造廠商和軟件開發商立了規矩,有助于從源頭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期待新規能切實落地生效,讓“我的手機我做主”早日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