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微信宣布將此前羅爾撰寫的《羅一笑,你給我站住》一文收到的打賞全部退回給網友,然而本次事件并沒有就此停歇,有網友質疑若不是輿論壓力,羅爾收到的這些錢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據
石家莊網絡優化了解,除了羅爾的公眾號之外,另外一個名為“P2P觀察”的公眾號也收到了網友的打賞,兩個公眾號共計收到2626919.78元,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目前微信并未對“納稅”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在微信發布的《微信公眾平臺贊賞功能使用協議》中指出“騰訊僅作為提供信息發布功能的中立平臺方,贊賞用戶應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贊賞用戶自行繳納”,并且,騰訊未對贊賞功能收取任何成本費用。
微信贊賞
有從業人員指出,打賞金額應按照收入納稅,但具體納稅比例,以及是否應該由平臺代繳暫時沒有定論。微信對于違規使用贊賞,以及贊賞的使用規則都有明確規定,同時微信也號召網友通過合法合規的平臺進行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