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出生的小美(化名)與2001年出生的小麗(化名)本是合作創業的小伙伴,小美卻一紙訴狀將小麗告到湖南省南縣人 兩人原本是工作伙伴,后因經營理念出現分歧,分道揚鑣。小美認為小麗在朋友圈、工作群發布的上述言論,嚴重損害了小美的名譽權,誘使旗下
“小美克扣小麗工資、降職。”
“她在弄推廣組其實就是討好能跟她掙錢的人罷了,等你被掏空了,自然而然就沒有利用價值了。”把我們問題解決了再咬人(配了一張狗的表情包)。”
2000年出生的小美(化名)與2001年出生的小麗(化名)本是合作創業的小伙伴,小美卻一紙訴狀將小麗告到湖南省南縣人 兩人原本是工作伙伴,后因經營理念出現分歧,分道揚鑣。小美認為小麗在朋友圈、工作群發布的上述言論,嚴重損害了小美的名譽權,誘使旗下模特離職,遂以小麗侵犯名譽權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小麗刪除相關朋友圈,在朋友圈公開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小美經濟損失5萬元及精神損失1萬元。
立案后,小美竟也在微信上發表對小麗的不當言論。
該案近日開庭,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法官從原、被告發布的朋友圈動態和工作群消息著手,耐心與每個當事人細心溝通,通過自己的人生閱歷,以長輩的身份勸解道:
“你們倆現在都還小,這次發生的摩擦在你們今后的人生旅程中,連小浪花都算不上。你們就像是兩個學生之間發生了口角,我今天相當于你們的老師,來給你們補一堂課。
“這件事情并未造成大的影響,想想你們曾經一起奮斗的經歷,當初雙方肯定是有能夠相互吸引的品格才會選擇合作。
“既然現在雙方分道揚鑣,也應該顧念自己的初心和當初的那份美好。雙方互謙互諒,大度原諒,以后不要再發類似的微信動態。”
經過兩個小時的勸解,原、被告雙方*終達成調解協議。原、被告當庭刪除自有手機微信中關于發表所涉及對方相關的言論,并承諾以后不再發送類似的微信。被告小麗當庭向原告小美賠禮道歉,小美接受道歉;而小美,也就自己發表所涉小麗的微信言論有不當之處,請小麗予以諒解。小美自愿放棄要求小麗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的訴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