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單少的時間段,外賣騎手張某一人分飾三角:下單買家、接單商戶以及送單騎手,利用外賣平臺漏洞惡意刷單百余次,騙取外賣平臺郵資近9萬元。10月12日記者從昌平法院獲悉,張某因詐騙罪獲刑1年6個月。
凌晨單少的時間段,外賣騎手張某一人分飾三角:下單買家、接單商戶以及送單騎手,利用外賣平臺漏洞惡意刷單百余次,騙取外賣平臺郵資近9萬元。10月12日記者從昌平法院獲悉,張某因詐騙罪獲刑1年6個月。
據昌平法院介紹,外賣員張某做騎手多年,在工作中無意發現騎手除了自己的本職,還可以“扮演“顧客、商家。此后,騎手一人下單、接單、搶單,就可以騙取外賣平臺的配送費。張某于是自己花錢買了一部新手機,專門用來做買家,并用之前的手機充當商家和騎手,而張某母親經營的一家超市,正好是該外賣平臺的商戶。
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間,張某自行下載了外賣平臺的商家版APP,并利用母親的手機號、用戶名、密碼進行操作。他瞞著家人,以外賣騎手、超市賣家、編造的買家三重身份刷單120余次,自己無需取單、送單,只要原地點擊送達完成配送后,用買家身份取消訂單,再用騎手身份點擊完成訂單即可。
在三個月內,張某非法獲利外賣平臺郵資89000余元。據外賣平臺工作人員介紹,郵資是由外賣騎手所運東西的距離、重量和天氣等因素決定,其中關鍵因素是距離和重量。郵資原本應由買家支付,但如果訂單取消且商戶同意全額退款,依據外賣平臺制訂的條例,為保證騎手和買家權利,郵資是由平臺補助。
張某正是利用了外賣平臺的這一漏洞。主審法官提到,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2019年10月,外賣平臺在統計郵資支出時,發現張某賺取的郵資遠遠超出其他騎手的平均值,而他賺取郵資的訂單被全部取消,且下單和退款時間高度接近,都是在凌晨,因而懷疑騎手惡意刷單。外賣平臺報警后,張某的犯罪行為“東窗事發”。
昌平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與被害單位達成協議并取得諒解,被害單位損失得以彌補,對其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