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5月19日)從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獲悉,近期,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堅持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派單,被約談三次后仍不整改,被行業管理部門連續9天開出罰單。 20天內被約談三次 滴滴西安分公司曾表示將依法經營 2020年4月中下旬,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接
昨天天(5月19日)從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獲悉,近期,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堅持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派單,被約談三次后仍不整改,被行業管理部門連續9天開出罰單。
20天內被約談三次 滴滴西安分公司曾表示將依法經營
2020年4月中下旬,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接到舉報,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向多輛私家車發信息,計劃向這些未取得許可的車輛開始派單。
4月21日和4月24日,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市場監管局雙生分局等3部門兩次約談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要求整改,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將立即停止不合規車輛的上線準備工作,嚴格按管理部門要求依法經營。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5月11日,管理部門通過網約車監管平臺發現,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未遵守承諾,違規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派單,立即對該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第三次約談,并對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核實,向該公司開具了《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
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處認定,5月11日至今,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仍然沒有停止違法行為,持續未取得許可的車輛派單。行業管理部門也連續9天每日向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開具《責令停止行政違法行為通知書》并開展了專項執法檢查,查處了5輛非法營運的網約車。滴滴出行西安分公司9天內共收到14張罰單。
按照《西安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網約車經營者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由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對每次違法行為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5月19日,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9個市級部門召開網約車聯合監管工作會議,會上通報了滴滴出行在西安市違規營運有關情況,并研究確定了網約車聯合監管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及處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