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舉行的交通運輸部2017年度第五次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對共享單車的數量控制、規范停放、實名制等熱點問題作出回應。記者獲悉,針對共享單車使用中的不文明行為,交通部將與相關部門共同商議、聯合研究制定失信懲戒備忘錄。同時,根據前天開始
在昨天舉行的交通運輸部2017年度第五次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對共享單車的數量控制、規范停放、實名制等熱點問題作出回應。記者獲悉,針對共享單車使用中的不文明行為,交通部將與相關部門共同商議、聯合研究制定失信懲戒備忘錄。同時,根據前天開始征求意見的《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如果公民損毀共享單車的行為已構成對運營公司的財產權的侵害,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違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將制定失信懲戒備忘錄
石家莊網絡優化消息目前為止,共享單車的用戶數量超過了1億人次。但在使用過程中,破壞共享單車的行為也頻頻發生。**發改委此前也表示將通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嚴重違法失信者,限制使用共享單車。
昨天,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也就此作出更詳細的介紹?!吨笇б庖姡ㄕ髑笠庖姼澹诽岢觯涌旎ヂ摼W租賃自行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定期推送給**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用戶和企業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
吳春耕透露,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與**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共同商議、聯合研究制定失信懲戒備忘錄,共同組織實施。
在調研中,交通部門也了解到,一些城市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對嚴重違法失信人員交通違法失信行為信息的行業共享,運營企業也會據此停止其使用車輛的資格。“這一舉措可以促進用戶守法規范使用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社會共治的有益嘗試。”吳春耕說。
將適時制定**標準
道路兩邊的共享單車越來越多,由于質量、損耗甚至是不文明行為導致單車損壞,給老百姓帶來使用中的煩惱。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介紹,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講稿)》的制定過程中,就此進行了相關的制度設計。他說,運營企業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安全狀況負有主體責任。既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提高故障車輛維修、處理效率,確保投放的車輛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同時運營企業也要及時發現損壞車輛,并進行回收處理,避免廢棄車輛亂堆亂放帶來的城市治理難題。
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用戶不愛惜車輛,存在不文明用車行為。據介紹,如果公民損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行為已構成對運營公司的財產權的侵害,情節嚴重的將構成違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對于有媒體關注的車輛報廢問題,蔡團結回應,在《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里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而是提出要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標準化建設,鼓勵制定團體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并適時制定基礎通用類**標準,這其中包括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相關技術要求。
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車
在前天開始征求意見的共享單車新政中,對于一些城市街頭出現的共享電動車,提出“不鼓勵發展”。
石家莊網站建設消息昨天,相關負責人也對此進行了回應。
“在起草《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過程中,聯合相關部委開展調研了解到不同的城市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認識是不一樣的。”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楊新征說,有的城市認為,電動自行車車輛自重較重、車速較快,容易引發交通安全事故,電池也存在一些安全風險隱患,因此提出暫不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也有的城市認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解決了部分居民中短距離出行需求,通過發展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能夠有效遏制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基于安全考慮,采取了比較審慎發展的態度。
因此,《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采取了折中方案,即“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