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互金整治方案)。該方案是互聯網金融整治工作的牽頭文件,對于包括P2P、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在內的互金子行業明確了整治機制。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互金整治
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互金整治方案”)。該方案是互聯網金融整治工作的牽頭文件,對于包括P2P、股權眾籌、第三方支付在內的互金子行業明確了整治機制。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互金整治方案就已確立,但彼時并未立即公開。在清理整頓的攻堅階段重磅披露整治方案,顯示出監管部門加速推進整改工作的決心,也使互聯網金融從業者再度審視金融創新的合規性。
“互聯網金融企業必須認識到,‘擦邊球’只是一時之計,隨著行業規范的不斷完善,灰色空間只會不斷壓縮。”京東金融方面表示,守不住“政策風險”的底線思維,將難以在市場上贏得競爭力。
陸金所聯席董事長兼CEO計葵生認為,經過一段時間的清理整頓,在不影響行業向前發展的前提下,互聯網金融行業野蠻生長的亂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互聯網金融***整治
與互金整治方案同時發布的還有,《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等,對互聯網金融各領域的金融創新加以界定。
對于備受關注的資金存管問題,央行稱,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不屬于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客戶備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對客戶備付金進行有效監測,也存在被支付機構挪用的風險。通過制定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方案,要求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統一繳存人民銀行或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有助于加強賬戶資金監測,防范風險。
銀監會指出,根據《指導意見》和有關監管要求,甄別判斷網貸機構在信息中介定位、業務合規性、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及網絡設施安全性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結合風險程度、違法違規性質和情節輕重、社會危害程度大小、處理方式等因素,將網貸機構劃分為合規類、整改類、取締類三大類,制定差別化措施實施分類處置。
互聯網金融廣告禁止利用第三方做推薦。互聯網金融廣告應當依法合規、真實可信,不得含有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內容。同時,禁止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推薦、證明。
網貸行業合規“生死劫”
自今年4月開始提出互金整治方案,按照時間計劃,互金整治摸底排查已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
石家莊網絡優化獲悉,清理整頓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督查和評估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驗收和區域報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總體報告上報國務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開鑫貸總經理周治翰認為,根據《實施方案》,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已經完成了信息排查、職責界定階段工作,目前,正在有序開展清理整頓工作。2017年一季度,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將進入收官階段,可以預見,整個行業將進入新一輪洗牌期,不合法合規的平臺會被逐漸淘汰,行業環境將進一步優化。
“行業內之前確實有不少機構異化為信用中介,但隨著監管層面對背離信息中介行為的規范,網貸市場環境將不斷凈化。”金信網副總經理李玉維表示。
在他看來,《方案》要求嚴格網貸準入管理、強化資金監測,嚴格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銀行要加強對相關資金賬戶的監督,再次強調銀行存管。銀行存管已然成為網貸平臺的“標配”。
有利網CEO吳逸然認為該方案的實施對于投資者有一定的益處。從《實施方案》和銀監會的文件看,網貸行業將會形成從準入、合規、風險等方面有完備的長效機制。這意味著,合規的公司會更好地凸顯出來,不久之后投資人在識別好公司的成本會大大降低。
“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里,政府密集出臺監管規定和發布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表明政府決心將互聯網金融納入到**大的金融監管體系中來,不讓互聯網金融游離于整體金融體系監管之外,防止系統性風險從非常規領域爆發。”拍拍貸CEO張俊指出,互聯網金融行業洗牌將提速,是否合規成為平臺“生死劫”。
細節規范拒絕“擦邊球”
互金整治方案還規定,對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為搶占市場份額向客戶提供顯失合理的超高回報率以及變相補貼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予以清理規范。
對于打“擦邊球”的房地產金融業務,方案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取得相關金融資質的,不得違規開展房地產金融相關業務。同時,要規范互聯網“眾籌買房”等行為,嚴禁各類機構開展“首付貸”性質的業務。
此外,互金整治方案還指出,P2P及股權眾籌不得從事資產管理、債權或股權轉讓、高風險證券市場配資等金融業務。
對此,盈燦咨詢分析師張葉霞表示,監管層希望此次整頓不會給行業帶來巨大震動,而是在保證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引導有問題的平臺能夠良性退出。